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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有哪幾種?

發布時間:2025-04-11 16:03 文字大小: [ ] 瀏覽次數:

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第五條規定,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、二十年、長期。其中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,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;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,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;四十六周歲以上的,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。

 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,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,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。

來源:無錫公安微警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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